科目一扣3分的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4-23 01:53:18
科目一扣3分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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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科目一扣3分为以下几种违规行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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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客汽车超限行驶:
- 驾驶除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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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道路上,驾驶除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之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但未达到50%的,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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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行行为:
- 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行驶时逆行,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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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道超车、占用对面车道或穿插等候车辆: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或高速公路以外道路上,在 lane-changing 行为时倒车或强行变更车道,或者借道超车,占用了对面车道或穿插等候车辆,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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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行人停车排队或缓慢行驶时的行为:
-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不按规定避让校车载具号牌的机动车,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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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对校车进行检查的车辆:
- 驾驶校车上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路行驶,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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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停车时间少于20分钟: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连续行驶超过4小时未停车,或者停车休息的时间少于20分钟,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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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
-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设置警告标志,记3分。
这些违规行为均可能导致科目一的扣3分为分。具体扣分情况还需根据实际驾驶记录和相关程序规范来确定,通常符合上述情形的应扣3分。